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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09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录入:Gov169

崇阳县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业平安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鄂平安组〔2022〕1)、《市卫健委  市委平安办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加快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医疗机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根据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医院”创建,努力达到医疗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医疗机构秩序持续好转、涉医违法犯罪事件明显减少、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实现“三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因医院及周边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恶性伤医案件、坚决防止因安全管理不严格导致影响恶劣的事件、坚决防止因涉医案事件应对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的目标。

工作任务

1.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各医疗机构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转让、租借超范围执业。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不得出租承包科室。严格执行医疗广告审批制度,不得发布虚假及不良广告行为

2.狠抓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要认真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要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和血液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要努力改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自觉遵守医疗行业“九项准则”。严格规范“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诊疗行为,推行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杜绝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现象,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3.加强医院内部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警务室,加强安保人员、安检设备、一键式报警装置配备,配置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微剂量X射线安检机等固定式安检设备;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监督机制;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毒麻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杜绝各类责任事故;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参与邪教组织活动,杜绝黄、赌、毒等违法行为;要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公传发(2021)149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医疗机构安防自查,特别是针对医疗机构安保人员不足、安保意识薄弱等问题进行整改,建立整改台账,进行销号管理。要按照公安机关、卫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智慧平安医院建设。

4.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组织建设,统一受理患者投诉,二级医疗机构设立专门医患沟通专职部门,其它医疗机构有医患沟通专(兼)职人员,配套必要的录音录像设备;落实咨询、投诉管理部门和专门场所,方便患者及其近亲属的咨询和投诉。继续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提高医疗纠纷处置能力。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纠纷呈现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及时发现、有效处置的原则,及时修订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因医患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要完善内部治安保卫保障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因医疗事故、医患矛盾等引发的医患纠纷,逐步将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健全警医联动工作机制,发生重大医患纠纷,患方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时,医疗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组织足够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依法处置,杜绝伤医和打砸医院的事件发生。               

 5.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网络,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服务,进一步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发现、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提高患者检出率、在册患者管理率和服药率。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按期分析传输信息数据,实现与公安机关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者信息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配套建设,规范强制医疗程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政策。加强易感染艾滋病人群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艾滋病防治服务体系。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场所、进工地、进校园等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大众人群自我防护能力。推进艾滋病检测监测网络建设,实现重点人群监测检测全覆盖,加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点配套建设,组织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病例早期发现能力。推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提高感染者和病人治疗可及性和及时性,加强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规范治疗管理,提高治疗质量和效果。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中下旬)。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县卫健局的统一部署安排和创建标准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方案,通过有效形式,广泛动员宣传。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一2022年11月)。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平安医院”创建的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平安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各医疗机构对照创建标准严格进行自查自评,补齐短板。

3.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按照分层分级检查验收的原则,2022年11月中旬,县“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对自查达标医院完成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为“达标单位”,并将验收情况于11月底前报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12月,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组织对“平安医院”达标单位进行抽查验收,组织专家评审,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得分排名前三名的确定为咸宁市“平安医院示范单位”。在市级“平安医院示范单位”中,择优上报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

四、工作要求

1.组建机构,落实职责。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医院” 创建领导小组,明确领导成员和职能科室的职责任务。要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与科室责任人签订创建“平安医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职责。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平安医院”建设要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着力在强化治安防控、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等方面下功夫,要全面提高医院安全工作预警能力。

2.加大投入,善设施。要加强“平安医院”的物防设施建设,加大经费投放力度,落实人防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安全设施建设要做到事事有检查,件件有监督,力争安全设施在较短时间内有明显的改观。

3.严格考核,迎接复评。要把“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做细做实,取得实效。对照建设标准严格开展“平安医院”建设自查及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年度复评验收,未通过“平安医院”复评验收的单位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摘牌“平安医院”。

 

附件:崇阳县“平安医院”建设标准

 

 

崇阳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