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医专委会“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 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30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录入:Gov169
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市卫健委《全市医疗和疾控机构“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咸卫办发〔2019〕10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崇安委办文〔2019〕19号)要求,经县医专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在全县医疗和疾控机构集中开展“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医专委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专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医政股,负责全县卫健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建立隐患治理全链条整治模式,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检查重点场所及范围
(一)业务场所,重点是门急诊室、候诊大厅、手术室、病房、重症监护室、科室库房、药品库房、检验科、氧气站(瓶)、消毒供应室、锅炉房等区域,以及所有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二)行政后勤系统,重点是办公室、消防控制室、食堂、变配电室、影像胶片室、危化品储存场所等火灾易发高发部位;
(三)建筑施工工地。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问题。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按要求配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或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设置不规范或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问题。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物用于诊室、办公、制剂、医废物暂存等临时用途。
(四)防火分隔问题。部分老旧业务用房未设计建设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或设施损坏失修。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五)疏散通道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安全指示标识不规范或损坏,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改变建筑布局,设置“迂回兜圈”式妨碍人员疏散的通道。
(六)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发电房、检验室、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危化品管理规范要求不落实。
(七)消防设施设计损坏停用问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八)电气线路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密、强弱电线设置未分开、日常管理不规范。未报经用电管理部门同意擅自进行电器线路改造等。
(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十)宣传教育培训问题。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五、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8日前)
1、全面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级职责,细化任务,分科室、分岗位、分领域推动落实,确保发动到位。各单位要确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2、加强部门协作。县安委会根据专项行动需要,建立由消防中高级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职业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组成的专家库,各单位自查活动中需要消防专业人员指导的,由县医院专委会向县安委会申请协助。
3、组织专业培训。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专委会将组织对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要对全院职工开展专项培训,着重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4日至9月30日)
1、单位自查自改。督促各单位对照隐患图谱(附件1)和《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自主检查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整改隐患,在本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问题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6月15日前,各单位要将自查表报县医专委会,由专委会汇总后报市医院安委会。
2、专委会核查督办。在各单位自查自改基础上,专委会将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督办。要对照自查表,一条一条地查,一个一个的过,分门别类建立隐患台帐。对未能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督促其明确责任人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专委会核查督办情况将上报县安委会和市医院安委会备案。
3、隐患风险评估。县医专委会将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分级制度,根据各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分类采取措施,督促隐患整改。对消防安全状况良好的,予以表扬;对消防安全状况较差、且未努力改善的,专委会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安委会和市医院安委会备案。
4、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专委会将配合消防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问题突出、情况复杂的,要采取专家指导、现场教学、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推动解决。县消防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自查中弄虚作假或消防安全状况较差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强化安保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国庆节、军运会期间,专委会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确保各单位全部上门走访提醒检查一遍,督促加强日常巡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县消防部门将采取局部关停、“死看死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县医专委会将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专委会“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调度,统筹推进;各单位要找准薄弱环节,压实各方责任,逐个节点推动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要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专委会将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情况,请于5月30日前报县医专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孙仲青 QQ:1914484231),11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5月至10月,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以及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3)。
附件:1、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要求
2、崇阳县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自查表
3、全县“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 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
崇阳县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
附件1:
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要求
一、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问题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未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问题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四、防火分隔问题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五、疏散通道问题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六、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
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七、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问题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八、电气线路问题
1、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
2、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密、强弱电线设置未分开,在配置电梯的住宅建筑楼梯间内集中设置电表箱、配电盘等电力设施。
4、火灾爆炸危险性场所未落实电气设备防爆技术要求问题。
5、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老化、容量超负荷、电线乱拉乱接。
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十、宣传教育培训问题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