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医疗机构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及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线索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3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录入:Gov169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解决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及违规收费等问题,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县卫健局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医疗机构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及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重点和举报方式公布如下,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崇阳县卫生健康局将按程序对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一、整治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整治内容
(一)临床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互认项目未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因利益驱动、信息系统不互通等问题,未落实临床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互认,导致重复检查和医疗资源浪费。
(二)无指征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开展非必需高值检查项目,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问题。
(三)未按照“最少够用”的原则科学设计检查检验项目组套。重点关注血尿便三大常规,血液生化、凝血、免疫、肿瘤标志物等检验项目组套中存在必要性不强或重复的项目,以及X线、CT、核磁共振、核医学等检查项目中存在必要性不强或大部位套小部位等重复检查问题。
(四)临床检查检验计价收费不规范。医疗机构未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重点核查提高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虚增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擅自挂靠收费、不透明收费、不合理组合检查收费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15-3688576
举报邮箱:2096375583@qq.com
来信来访地址:崇阳县卫健局医政医药管理股(崇阳县卫健局2楼205室),邮编:437500。
受理时间:08:30—12:00,15:00—18:00(工作日)。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尽量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举报人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二)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崇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7日